博盛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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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 言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
1 范围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
2 规范性引用文件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
3 术语和定义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
4 技术要求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
5 试验方法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
6 检验规则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
7 标志、包装、运输及贮存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
前 言
本标准按照GB/T
1.1-2009《标准化工作导则,第一部分:标准的结构和编写》的规定编写。结合我国现行的有关技术法规、标准,同时参考了我国推荐性标准GB/T
11115-2009 聚乙烯(PE)树脂及GB/T 3325-2008 金属家具通用技术条件,制定本标准。
本标准由深圳市博盛鑫工业设备有限公司提出并负责起草。
本标准主要起草人:刘瑞春。
本标准首次发布日期:2013年02月28日。
置物货架
1 范围
本标准规定了置物货架的术语和定义、技术要求、试验方法、检验规则、标志、包装、运输及贮存。
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以柔性线棒、金属连接件、面板为主要配件的置物架、收纳箱、储物架等系列产品。
2 规范性引用文件
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。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。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,其最新版本(包括所有的修改单)适用于本文件。
GB/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(GB/T 191-2008,ISO 780:1997,MOD)
GB/T 2828.1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第1部分:按接收质量限(AQL)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(GB/T 2828.1-2003, ISO 2859-1:1999,IDT)
GB/T 2829 周期检验计数抽样程序及表(适用于生产过程稳定性的检验)
GB/T 3325-2008 金属家具通用技术条件
GB/T 10357.4 家具力学性能试验 柜类稳定性
GB/T 10357.5 家具力学性能试验 第5部分:柜类强度和耐久性
GB/T 11115-2009 聚乙烯(PE)树脂
GB 18580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(GB 18580-2001, EN 312-1:1997,NEQ)
GB 18584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
GB 20286 公共场所阻燃制品及组件燃烧性能要求和标识
GB 50017-2003 钢结构设计规范
3 术语和定义
GB/T 11115-2009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。
3.1
置物货架
置物货架是采用面板、连接件及线棒组合而成放置物品的架子。它可以自由组合、装卸简便、开放式的设计。
4 技术要求
4.1 外形尺寸、外观要求
4.1.1 外形尺寸
长800x宽400 x高900mm, 长1200x宽600 x高1000mm, 长2000x宽600 x高1800mm,其他规格按客户要求定制,特殊规格,由供需双方商定。
4.1.2 外观要求
外形应美观大方;板面应平整均匀,不应起泡、龟裂、脱落和不应有明显的破损、划痕、变形和污染
等。连接应紧固无松动。
4.2 PE树脂
聚乙烯树脂应达到GB/T 11115-2009中第5章表7注塑类树脂的技术要求。
4.3 耐久性
本产品的耐久性应满足下列要求:
1)零部件及板面应无断裂或豁裂;
2)无严重影响使用功能的磨损或变形;
3)用手压置物货架应无永久性松动;
4)连接部位应无松动,无明显变形或损坏。
4.4 产品外形偏差
产品外形长宽高尺寸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规定。
表1 产品外形长、宽、高尺寸的允许偏差 单位为毫米
货架 |
偏差 |
长 |
±10 |
宽 |
±5 |
高 |
±10 |
4.5 弯曲度
本产品的弯曲度应不大于0.5%。
4.6 承载重量
置物货架的最大承载重量为150~250kg。特殊承载要求,由供需双方商定。
4.7 甲醛释放量
置物架的甲醛释放量应不大于300mg/kg。
4.8 有害物质
置物架色漆的有害物质限量应符合GB 18584的规定。
4.9 阻燃性
本产品的阻燃性应符合GB 20286的规定。
4.10 稳定性
按5.11进行试验,本产品应无倾翻。
5 试验方法
5.1 试验条件
本标准在正常大气条件下进行,即:
温度:15℃~35℃;
相对湿度:45%~75%;
大气压:86 kPa~106 kPa。
5.2 外观尺寸
使用精度不大于0.1mm的千分尺进行测量,结果应符合4.1.1规定。目力测试产品外观,其结果应符合4.1.2条规定。
5.3 PE树脂
按GB/T 11115-2009所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。
5.4 耐久性
按GB/T 10357.5所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。
5.5 产品外形偏差
按GB/T 3325-2008第5章所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。
5.6 弯曲度
按GB 3325-2008第5.3.2章节所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。
5.7 承载重量
对产品进行施压重物,以100kg为起点,以10kg为单位逐渐增加重量,直到置物货架发生30度以上倾斜或倾翻,此时的承受重量为最大承载重量。或按GB 50017-2003中第3章所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。
5.8 甲醛释放量
按GB 18580所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。
5.9 有害物质
按GB 18584所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。
5.10 阻燃性
按GB 20286所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。
5.11 稳定性
按GB/T 10357.4所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。
6 检验规则
6.1 检验分类
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两种。
6.2 出厂检验
6.2.1 产品出厂规定
产品经生产企业质检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。
6.2.2 出厂检验项目
出厂检验项目为本标准的4.1、4.4、4.6。
6.2.3 出厂检验抽样和组批规则
出厂检验应进行全数检验。因批量大,进行全数检验有困难的可实行抽样检验。抽样检验方法依据按GB/T 2828.1中的规定进行,采用正常检验,一次抽样方案,一般检验水平为Ⅱ,质量接受限(AQL)为3.5,其样本量及判定数值按表2进行。
表2 抽样及判定的规则 件(套)
批数量 |
样品量 |
接收数(Ac) |
拒收数(Re) |
26~50 |
8 |
1 |
2 |
51~90 |
13 |
2 |
3 |
91~150 |
20 |
3 |
4 |
151~280 |
32 |
5 |
6 |
281~500 |
50 |
7 |
8 |
501~1200 |
80 |
10 |
11 |
1201~3200 |
125 |
14 |
15 |
注:26件以下为全数检验。 |
6.2.4 抽样规定
抽样检验时,在母样上编号,随机抽取规定样品数。
6.3 型式检验
型式检验依据产品标准,对产品各项指标进行的全面检验。检验项目为技术要求中规定的所有项目。每年至少做一次型式检验。
6.3.1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:
a) 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;
b) 正式生产后,如结构、材料、工艺有较大改变,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;
c) 正常生产后,对批量产品进行抽样检查,每年至少一次;
d) 产品停产半年后,恢复生产时;
e)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;
f)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。
6.3.2 型式检验按GB/T 2829规定进行,采用判别水平为Ⅰ的一次抽样方案。其检验项目、要求、试验方法、
不合格分类、不合格质量水平RQL值、样本大小、判定数组见表3。
表3 判定数组
6.4 判定规则
6.4.1 置物货架外形尺寸及外观要求检验结果有一项不符合本标准规定,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。
6.4.2 承载重量检验结果,若有不合格的,应在原批产品中抽取双倍样对不合格产品进行复验,若复验仍不合格,则判批产品不合格。
6.4.3 产品外形偏差有一项不合格时,应查明是否另有商定规格尺寸,否则该批产品不合格。
6.4.4 当产品按6.4.1 ,6.4.2 ,6.4.3 判定均合格时,则判该批产品合格。
7 标志、包装、运输及贮存
7.1 标志
出厂的置物货架至少包含以下内容。并符合GB/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:
---产品名称和型号;
---企业名称或商标;
---生产厂址;
---说明书或合格证;
---产品执行标准号。
7.2 包装
置物货架根据需要用纸箱或塑料泡沫包装好,防止产品受撞击、损坏或碰撞,特殊包装由供需双方商定。
7.3 运输
包装好的置物货架可用正常的海、陆、空交通工具运输。运输过程中应注意防止产品损坏和日晒雨淋等。
7.4 贮存
包装好的置物货架应贮存在温度为-10℃~40℃。产品在贮存期间应保持干燥通风,防止污染、日晒或受潮,堆叠放时应加衬垫物,以防挤压损坏变形。避免与腐蚀性物质或气体接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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